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王刚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朱政学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王昌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李景辉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刘书为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任命王昌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9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