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针对“煤电围城”“钢铁围城”“城中有钢”“重化围城”等突出问题,我省积极优化工业企业布局,推进城市主城区和县城重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推动石钢、邢钢、邯钢退城搬迁和石家庄周边火电小机组淘汰关停,推进京唐钢铁二期一步、河北纵横丰南钢铁搬迁。截至2018年12月25日,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8家,完成年度任务100%。
截至2018年12月25日,在调整产业结构上,全省分别完成压减退出炼铁产能、炼钢、火电淘汰、煤炭、水泥、焦化、平板玻璃1087万吨、1229.85万吨、54.95万千瓦、1296万吨、313.1万吨、565万吨、810万重量箱,分别完成年度任务101.6%、102.5%、109.9%、106.5%、104.3%、113.0%、101.3%。在调整运输结构上,实现地方铁路货运量3.94亿吨,完成年任务121.6%;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班列20.9794万箱,完成年度任务123.41%。
着力提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我省还大力推进省、市、县、乡和企业五级监测体系建设,建成337个县级监测站,在全国率先实现每个县(市、区)两个空气监测点位,建成乡镇空气监测站1985个、省以上开发区空气监测站213个、港口空气监测站5个,3503家企业的6494个排污口实现自动在线监控并联网。加强网格化监管,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体系建设,建立一级网格196个、二级网格2305个、三级网格50132个,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全省在建工地已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3558家,完成年度任务87.5%。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面积19751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以上;县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面积19868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已达到75%以上。强化露天矿山和工业料场堆场整治,截至2018年12月25日,全省完成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复绿171处,完成年度任务100%;工业企业料堆场改造完成1698家,完成年度任务100.1%。 |